甘肃质监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
所属栏目: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:2015-11-14 阅读: 次 文章来源:沈阳二手吨桶供应网
每日甘肃网讯(记者邓文杰)面对“中秋”“国庆”假期的来临,日前,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总局相关通知要求,决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以及危险化学品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。
针对中秋国庆节日特点,全省质监部门对宾馆饭店、大型商场、车站、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电梯、旅游景点的游乐设施、各类气体充装站等使用的特种设备,要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、工作方案是否有针对性、隐患排查是否存在盲点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是否有遗漏、对问题和隐患是否做到“零容忍”、整改措施是否得到真落实等。采取暗查暗访、重点抽查、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,深入检查、全面督查,深挖细纠、查缺补漏,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。
通知要求,对存在突出隐患、无安全保障的企业要坚决关闭停产;对今年以来各级检查组查出反馈并限期整改而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,要严肃执法,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。
由于近期涉及危险化学品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的安全生产事故频发。省局决定自9月8日开展危险化学品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。
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覆盖危险化学品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全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。危险化学品以易燃易爆产品为重点,包括碳化钙、工业用环氧乙烷、工业用三氯乙烯、粗苯、焦化苯、焦化甲苯、工业二硫化碳等有机产品,磷化合物、硝酸盐、氯酸盐、过氧化物、烟花爆竹用危化品等无机产品,二手吨桶供应,易燃气体单元及有毒气体单元等压缩液化气体产品,硝基清漆、硝基色漆、铝粉浆等涂料产品,液化石油气、天然气、汽油及煤油等石油产品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以罐体、金属桶、金属罐和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、塑料罐产品为重点。
通知要求,各市(州)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复查;对于整改复查仍不合格,不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查且拒不改正的获证企业,依法撤销其生产许可;对于不再生产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,或长期停产的企业,要求企业主动注销其生产许可证。各市(州)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于2015年10月底前上报专项监督检查总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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